1、进入本中心求职建档的各类失业人员,按下列程序进行:
(1) 求职者到求职登记窗口领取《求职登记表》办理求职登记手续。
(2) 求职者应认真、全面,详细填写《求职登记表》,填写完毕后,交求职登记窗口工作人员,根据情况,接受择业指导。
(3) 求职登记有效期一般为一年,在其期间市场将为求职者提供免费推荐就业服务。
(4) 本中心劳动力市场于每周二、五举办现场招聘会。
2、进入本中心招聘员工的用工单位,须交验以下证明:
(1)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(2) 用工单位行政介绍信。
(3) 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(4) 用工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部门同意招聘员工的批文。
(5) 用工单位招聘简章。
3、档案代管按下列程序进行:
(1) 代管档案交档案代管费60元,并签定代管协议书。
(2) 档案代管期内,本人出具相关证明,可为其办理档案转移、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,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。
(3) 查阅档案资料,需持《档案代管协议书》,证明材料,由本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后出具(需交费5元)。
单位负责人:李怀江
单位地址: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8号
邮政编码:641000
联系电话:0832-22865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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